發現比尋找更重要

我看來,在繪畫中,尋找是無聊的,發現才是根本。
—西班牙畫家。畢卡索(Pablo Ruiz Picasso)─

丹陛上石縫中的小花

「發現」對於攝影師恐怕比作為畫家更來得重要。我認為如果要評判一個攝影師的優劣,尤其是風景攝影,最具權威的標準莫過於「發現」。可惜的是,在很長的時間裡,我們總是頌揚那些勤於四處尋找的攝影師,於是一批批新奇的、令人驚歎的自然景觀就被譽為佳作, 並且充斥在各種影像刊物上。但這樣實質上是背離了藝術創新的原則。創新並不是去依賴於新的事物,而是立足於新的眼光,也就是所謂的發現。

在我的攝影生涯中,面對著客觀世界,一直在追求所謂的新發現。無論在鏡頭前的風景是偉大還是渺小,是熟悉還是陌生,是新奇還是平常,我都盡量睜大眼睛,力爭有所發現。至於要發現什麼?自認為應該從簡單中發現豐富,從繁雜中發現單純,於雜亂中發現秩序。

有一次, 我在故宮太和殿的廣場上散步,身心都感到了疲憊,於是在太和殿的丹陛( 宮殿前的階梯) 前面席地而坐, 準備休憩片刻。卻在坐下後,看見石縫中生長著一些野花野草,一開始它們並沒有引起我的注意,坐久了之後我才仔細地端詳起來,竟然真的有所發現:在丹陛的一條石縫中,生長著兩朵小花和六片葉子。在這看似簡單的景物中,其實蘊藏著很豐富的形式因素,其中最突出的就是對比與呼應:大與小、點與面、柔嫩與粗礪、有生命和無生命。

於是我用鏡頭將這個「發現」從巨大的丹陛中截取出來,形成一個有限但獨立成章的畫面。在我舉辦《神秘的紫禁城》的影展時,有一位觀眾在留言簿上提了一個建議,照片的題目可以稱「宮女之夢」。我認可他的聯想,但仍不打算用這個題目,因為那樣只會限制更多讀者的更多聯想。發現是既會被形式所規定,又被形式所釋放,它的含義應該是隱秘且多義的。

 解構主義 :按 相機 的方式去 觀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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